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个体户合伙入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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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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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个体户合伙入股流程?
流程有:
1、入股需要通过入股公司股东会决议表决通过,股东会决议需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2、与入股公司签订入股协议,明确投资方式(借贷还是入股),对公司现有资产的限制;
3、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公示,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4、清楚公司破产时偿债的优先顺序等。
一、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是怎么取得的
股东资格原始取得方式:
1、公司设立时,通过认缴出资额取得;
2、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股东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是否可以享受股东权益
可以。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1)股东是否有出资合意,2)是否有出资行为,3)公司记帐处理,是否计入“实收资本”。
股东身份,又称股东资格、股东地位,就是作为公司成员的股东的法律地位,是股东赖以行使股东权益的法律前提和基础。股东身份或股东权利的取得可以依据出资、转让、继承、共同财产分割、司法强制执行等方式取得。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了通过投入技术获得公司的股份,只要该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形式完备、内容合法,即可视为合法有效的约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增加股东、增加公司的注册基本,均属于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都应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出具出资证明书和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由此,以上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仅是公司的行政义务,不履行这一义务并不意味着否定内部出资人的股东身份,工商登记只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一种公示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认可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仅以其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登记抗辩的,人民对其抗辩不予支持。因此,无须担心自己的股东地位由于没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否定。但是,工商登记确认依然是个重要环节,经过工商登记,即可起到公示作用,可以有效对抗第三人。为了明确股东身份,以及防止日后可能发生的股东权利行使的受限,还需要积极的要求公司依法履行有关登记义务。如果公司依然消极应对,既不将的姓名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也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可以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确认股权并要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股份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股份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一、法律地位不同股份企业可依法取得法人,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
2、利润分配方式不同股份企业的利润分配则是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而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
3、承担的责任不同股份企业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承担的责任不同股份企业一经设立,即取得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股份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而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3. 一方出资一方出力股份怎么分配?
1、股权分配根据出资的实际比例来确定。如果有股东持非货币性股,最好对非货币性资源进行定价,并以双方协商的金额作为股份;
2、在早期双方可以讨论出力方的能力以及它能作出多少贡献。一般来说,按照销售金额的百分比分配。双方可以根据利润的百分比分配利润,前提是出资方和出资方协商合作条件;
3、合伙企业股权分配方式要看合伙企业的性质,是以技术为核心的企业,还是以资本为核心的企业:
以技术为核心的企业,出力的一方,自然占比要大;
出力的一方,技术越高,越不可替代性,占比越高,即便是另一方出资,占比也是不能控股的。当然这里,出力的一方,不能拿工资,股份占比才能比较大;而如果要给出力的一方,出工资,就要进行折算,股份可以适当降低,依然是控股一方。
以资本为核心的企业,出资的一方,占比要高;
合作的双方,出力的一方,没有核心技术,也没有其他技能,仅仅管理日常运营,占比就比较低。给出力的一方开工资,出力的股份还需要降低;不开工资,可以适当提高股份,但是占比不能超过控股水平,资本依然是控股程度。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 合作协议书和入股协议书是一样吗?
回答如下:不完全一样。合作协议书是指合作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明确各自权利和责任的书面协议,它可以是非股权合作协议,也可以是股权合作协议。
而入股协议书则是指股东之间就股权转让、股权份额、股权价格等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入股协议书是股东之间的协议,而合作协议书则不一定涉及股东身份和权益相关的问题。
5. 朋友两个合伙做生意?
不要挑战人性
共患难易、同富贵难。对方要求平分分红不过分。其实隐含的是未来对企业话语权的平分,这个是问题所在。
两人合伙要有大小王,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通过再次引入天使投资人,逐步稀释合伙人的占股比例,当其占比稀释到33.4%以下时,相对可以缓解大股东的焦虑。
如果能和平协商,重新签署一份合伙协议,还是比较直接有效的。重新约定,你占67%控制权,他占60%分红权。这样你掌握公司方向,他占利润大头。各取所需,未尝不是一个妥协的折中方案。
6. 共同投钱但对方不参与经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将会直接决定股份划分和出资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你说是“合伙开一家广告公司”,那假定你开的是一家合伙企业。
如果是合伙企业,你和你的朋友就是合伙人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间可以就出资方式、份额、日期、利润分配、风险分担、合伙事务的执行等进行自由约定。换句话说,你所关心的问题,你怎么觉得合适就怎么跟对方协商确定,只要各个合伙人之间达成了共识,法律就不予以干涉。这是基本原则。
如你所说,你是这个广告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和主要利润来源,那么你当然可以分得更多的利润,初始出资对这家公司的运营只是起到很小的作用,因此,尽管你朋友出资比你多一倍,你仍然可以要求按7:3或8:2的比例来分享利润。
至于你下面的经理人,如果你想给他们股份,合法的形式是让他们成为公司的合伙人之一,你们之间签署合伙协议,将股份数和利润分配比例事先予以约定,否则,他们就不能享有分配利润的权利,你只能以工资报酬或奖金的形式满足他们分享利润的要求。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会不一样。具体得看你想以什么组织形式怎么运作这家公司。
7. 这种合作方式需要签订什么样的合同?
谢请! 首先两个人合伙,股份平分就是一个大忌,很明显的,这种股份分配方式为以后企业的发展、合伙人的合作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建议分配原则要一大一小,切忌均分! 另外出资方出了钱没有回本,题主是不是忽略了出技术的在这一阶段也奉献了自己的技术?技术也算是一种投资,所以说题主的这种分配方式是不合理的。 至于具体分配比例如何,还要看所占比例、钱和技术的比例,所处行业等等,这个要靠两个合伙人自己核算商量,还是要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免后期造成双方的心理不平衡,影响公司运营。 另外建议题主在合伙之前就应该把可以想到的各项事宜写进合伙协议,也要提前签好散伙协议,这样一来,后续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规则来办,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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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个体户合伙入股流程?
流程有:
1、入股需要通过入股公司股东会决议表决通过,股东会决议需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2、与入股公司签订入股协议,明确投资方式(借贷还是入股),对公司现有资产的限制;
3、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公示,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4、清楚公司破产时偿债的优先顺序等。
一、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是怎么取得的
股东资格原始取得方式:
1、公司设立时,通过认缴出资额取得;
2、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股东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是否可以享受股东权益
可以。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1)股东是否有出资合意,2)是否有出资行为,3)公司记帐处理,是否计入“实收资本”。
股东身份,又称股东资格、股东地位,就是作为公司成员的股东的法律地位,是股东赖以行使股东权益的法律前提和基础。股东身份或股东权利的取得可以依据出资、转让、继承、共同财产分割、司法强制执行等方式取得。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了通过投入技术获得公司的股份,只要该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形式完备、内容合法,即可视为合法有效的约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增加股东、增加公司的注册基本,均属于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都应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出具出资证明书和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由此,以上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仅是公司的行政义务,不履行这一义务并不意味着否定内部出资人的股东身份,工商登记只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一种公示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认可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仅以其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登记抗辩的,人民对其抗辩不予支持。因此,无须担心自己的股东地位由于没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否定。但是,工商登记确认依然是个重要环节,经过工商登记,即可起到公示作用,可以有效对抗第三人。为了明确股东身份,以及防止日后可能发生的股东权利行使的受限,还需要积极的要求公司依法履行有关登记义务。如果公司依然消极应对,既不将的姓名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也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可以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确认股权并要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股份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股份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一、法律地位不同股份企业可依法取得法人,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
2、利润分配方式不同股份企业的利润分配则是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而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
3、承担的责任不同股份企业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承担的责任不同股份企业一经设立,即取得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股份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而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3. 一方出资一方出力股份怎么分配?
1、股权分配根据出资的实际比例来确定。如果有股东持非货币性股,最好对非货币性资源进行定价,并以双方协商的金额作为股份;
2、在早期双方可以讨论出力方的能力以及它能作出多少贡献。一般来说,按照销售金额的百分比分配。双方可以根据利润的百分比分配利润,前提是出资方和出资方协商合作条件;
3、合伙企业股权分配方式要看合伙企业的性质,是以技术为核心的企业,还是以资本为核心的企业:
以技术为核心的企业,出力的一方,自然占比要大;
出力的一方,技术越高,越不可替代性,占比越高,即便是另一方出资,占比也是不能控股的。当然这里,出力的一方,不能拿工资,股份占比才能比较大;而如果要给出力的一方,出工资,就要进行折算,股份可以适当降低,依然是控股一方。
以资本为核心的企业,出资的一方,占比要高;
合作的双方,出力的一方,没有核心技术,也没有其他技能,仅仅管理日常运营,占比就比较低。给出力的一方开工资,出力的股份还需要降低;不开工资,可以适当提高股份,但是占比不能超过控股水平,资本依然是控股程度。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 合作协议书和入股协议书是一样吗?
回答如下:不完全一样。合作协议书是指合作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明确各自权利和责任的书面协议,它可以是非股权合作协议,也可以是股权合作协议。
而入股协议书则是指股东之间就股权转让、股权份额、股权价格等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入股协议书是股东之间的协议,而合作协议书则不一定涉及股东身份和权益相关的问题。
5. 朋友两个合伙做生意?
不要挑战人性
共患难易、同富贵难。对方要求平分分红不过分。其实隐含的是未来对企业话语权的平分,这个是问题所在。
两人合伙要有大小王,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通过再次引入天使投资人,逐步稀释合伙人的占股比例,当其占比稀释到33.4%以下时,相对可以缓解大股东的焦虑。
如果能和平协商,重新签署一份合伙协议,还是比较直接有效的。重新约定,你占67%控制权,他占60%分红权。这样你掌握公司方向,他占利润大头。各取所需,未尝不是一个妥协的折中方案。
6. 共同投钱但对方不参与经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将会直接决定股份划分和出资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你说是“合伙开一家广告公司”,那假定你开的是一家合伙企业。
如果是合伙企业,你和你的朋友就是合伙人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间可以就出资方式、份额、日期、利润分配、风险分担、合伙事务的执行等进行自由约定。换句话说,你所关心的问题,你怎么觉得合适就怎么跟对方协商确定,只要各个合伙人之间达成了共识,法律就不予以干涉。这是基本原则。
如你所说,你是这个广告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和主要利润来源,那么你当然可以分得更多的利润,初始出资对这家公司的运营只是起到很小的作用,因此,尽管你朋友出资比你多一倍,你仍然可以要求按7:3或8:2的比例来分享利润。
至于你下面的经理人,如果你想给他们股份,合法的形式是让他们成为公司的合伙人之一,你们之间签署合伙协议,将股份数和利润分配比例事先予以约定,否则,他们就不能享有分配利润的权利,你只能以工资报酬或奖金的形式满足他们分享利润的要求。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会不一样。具体得看你想以什么组织形式怎么运作这家公司。
7. 这种合作方式需要签订什么样的合同?
谢请! 首先两个人合伙,股份平分就是一个大忌,很明显的,这种股份分配方式为以后企业的发展、合伙人的合作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建议分配原则要一大一小,切忌均分! 另外出资方出了钱没有回本,题主是不是忽略了出技术的在这一阶段也奉献了自己的技术?技术也算是一种投资,所以说题主的这种分配方式是不合理的。 至于具体分配比例如何,还要看所占比例、钱和技术的比例,所处行业等等,这个要靠两个合伙人自己核算商量,还是要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免后期造成双方的心理不平衡,影响公司运营。 另外建议题主在合伙之前就应该把可以想到的各项事宜写进合伙协议,也要提前签好散伙协议,这样一来,后续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规则来办,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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